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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不改 锦旗致谢

发布时间:2018-04-02 11:39:16 点击量: 1231

    近日,申请人送来一面“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对芦山法院执行局表示诚挚感谢。锦旗虽轻,却承载着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也是对芦山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最好鼓励。
    据悉,申请执行人王某良与被执行人陈某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一审判决:被告陈某实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某良本金及利息共计83余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实逾期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良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陈某实长期处于“失联”状态,法院邮寄相关法律文书均被退回。期间,法院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及对其拥有的一辆奔驰轿车进行限制性查封,同时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力争通过信用惩戒、法律强制措施全方位打压其生存空间,倒逼被执行人主动现身履行法律义务。果然,在面临出行受限,融资受阻,车辆无法正常年审的窘境,不得不在法律面前屈服,主动现身到法院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先期履行债务21万余元,请求法院暂时解除对其采取的诸多限制性措施。
    这样的场景在执行工作中频频出现,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入攻坚期、决战期,全体执行干警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昂扬奋进的斗志,通过不断强化执行力度,最大限度缩短执行周期,全力提升执行到位率,始终把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权益牢记于心。杜绝“等等再说”的拖延,卯足“马上就办”的劲头,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确保如期兑现向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