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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

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冯川江(党组书记、院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

燕(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协助党组书记、院长抓全面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分管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司法行政装备、财务、立案、审判管理、调研案例、司法改革等工作。

姜洪清(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龙门法庭、太平法庭。负责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依法治县等工作。

杨雪平(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分管政治部(督察室)。负责干部人事、廉洁教育、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司法巡查、法官惩戒、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老干、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工作。

杨晓东:(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分管执行局、法警队。负责执行、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突等工作(安保、反恐、消防)。

朱成尧(党组成员、县纪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长):分管县纪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龙:(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履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责;根据党组安排,协助院长处理刑事审判、环资审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其他工作安排

罗增军(机关党总支书记):协助宋燕同志处理办公室工作。

沈文敏(工会主席、四级调研员):协助杨雪平同志处理联系村、文明创建等工作。

奇(四级高级法官):参与立案、诉服、审判工作,协助宋燕同志处理信访维稳、诉源治理等工作,具体联系立案庭。

骆东秀(四级高级法官):参与刑事审判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联系刑事审判庭。

杨顺洪(二级主任科员)协助杨雪平同志处理督察、廉洁教育、司法巡查等工作,具体联系政治部(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