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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赴千里强制执行 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

发布时间:2015-07-27 08:46:33 点击量: 1357

  近日,芦山法院执行法官克服种种困难,整合现有人力资源,两次远赴千里之外的河南省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执行措施,将申请执行人工伤赔偿款全额执行到位,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2012年11月,王某某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飞仙关水电站项目工地上工作时,从高处摔下受伤致残,治疗过程中花费各类费用10余万元。因公司拒绝认定王某某的伤情为工伤,双方在赔偿事宜上也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某于2013年6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3年12月依法判决河南省平顶山市某某工程有限公司赔偿王某某因伤致残的各类费用15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王某某于2014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芦山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立即展开调查,调查中了解到王某某受伤后几乎花去了家中所有积蓄,自己因为受伤也不能工作,现经济拮据,而且急需大笔的后续治疗费用。了解王某某相关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着手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发现被执行人在四川省内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被执行人公司住所地会有可供执行财产,芦山法院遂将案件委托河南省平顶山市某法院执行,但因各方原因委托执行未果。想到王某某的实际困难,执行法官心急如焚,为使王某某的权益得到维护,彰显司法权威性和严肃性,执行法官不畏艰险,克服长途疲惫,分别于2015年1月和7月赴河南省平顶山市进行异地执行,通过实地调查取证,最终查找到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有存款,执行法官庚即对该款项进行了扣划,王某某申请执行款全额执行到位。当王某某收到法院转付的执行款时,热泪盈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其激动的说道:被执行人在外省,没有想到执行法官为了自己不远千里两次远赴河南,自己现在更加相信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