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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突袭” 围堵“老赖”

发布时间:2018-04-26 09:45:18 点击量: 1516

    高某清与程某豪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芦山法院受理后,被执行人长期玩“躲猫猫”,一度“失踪”长达8个月之久。申请执行人受伤后一至瘫痪在家,由高龄双亲照顾。经过前期摸底,得知高某清在县域内另有居住地,并从事木材买卖生意,具备一定履行能力。芦山法院将其列为“雅州风雷1号”集中攻坚战执行重点案件,决定全力寻找“老赖”高某清。
    4月18日上午,根据执行预案,5名干警先遣到达到目的地,发现被执行人居住地附近堆满新鲜采伐木料。执行法官并未打草惊蛇,先对高某清是否在伐木现场及周边地形、人员状况做了调查预判,后悄然离去。同时向执行指挥中心反馈信息,芦山法院庚及调遣在院内待命的干警20 余人迅速集结到达指定地点,突袭“围堵”高某清。中午12时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出其不意将返回居住地吃午餐的高某清成功围堵,并依法对其居住地及可能隐匿财产的地方予以搜查。搜查现场高某清及其居住地主人情绪激动,态度嚣张,阻碍执行,法官当场进行法律释明,告知阻碍执行法律后果,将高某清强制拘传至申请执行人程某豪住处,就该案进行调解。
    高某清看到瘫痪在轮椅上的程某豪后,心生悔意,认识到错误,愿意履行案款,但该案执行标的高达643009元,高某清无力全额支付,在得到程某豪及其家属谅解后,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协议,高某清向亲属借款,当场履行现金5000元,其后每月向申请人履行案款1000元,直至履行完毕为止。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芦山法院将以“雅州风雷1号”集中执行攻坚战为契机,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瓶颈,攻克执行难点、重点,确保执行工作逐渐步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