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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民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取得预期成效

发布时间:2014-08-18 09:15:31 点击量: 896

  7月29日,芦山县人民法院在临时办公点三楼会议室召开“中共芦山县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第四督导组副组长吴雅明、县委第十二督导组组长肖永昌参加会议。

  根据民主生活议程,芦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亚峰代表法院班子做对照检查,指出了班子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结合法院实际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六名班子成员分别给班子提出意见。随后六名班子逐一对个人做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之间聚焦“四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会后,县委第十二督导组组长肖永昌指出:芦山县人民法院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活动扎实,成效明显,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效果,希望法院以此为契机,抓住机会,深化成果,推进法院作风建设。市委第四督导组副组长吴雅明指出:芦山县人民法院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高、水平高、准备充分、开展批评动真格,符合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

  最后,李亚峰院长代表芦山县人民法院向市委督导组和县委督导组做出承诺,他强调芦山县人民法院今后将针对班子存在的问题立说立行,及时建立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法院班子将努力打造政治过硬、工作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精诚团结的领导集体,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精气神。法院将以重建一周年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新起点,坚持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工作作为县法院的两项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做到开展活动、和抓好工作 “两手抓、双推进”。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紧扣活动各环节的特点,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将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