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芦山法院网 > 新闻中心 > 详细

芦山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11-19 15:34:41 点击量: 984

  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按照市中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芦山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庚即召开院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11月8日,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党组书记、院长李亚峰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和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并举深入学习。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全院干警大会学、党员大会学、支部会议学、院坝会学等方式,将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解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解读》,确保人手一册,并要求每人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三是结合四个一走基层加强宣传。结合“四个一”走基层和联村帮扶活动,在开展联系农房、城房重建和征地拆迁工作中,广泛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县委“依法治县”发展战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主动帮助化解重建中发生的各类纠纷,凝聚重建发展合力。四是结合会议精神谋划明年工作。努力完成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同时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谋划好2015年各项工作,重点抓好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公信,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全面完成审判法庭灾后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