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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2020年度“集体三等功”

发布时间:2021-03-18 11:35:13 点击量: 2053

2021年3月17日下午,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暨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通报区县法院2020年度工作考核结果,表彰先进集体及个人,芦山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集体三等功”。

2020年,芦山法院刑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始终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顺利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共受理刑事案件、评查案件77件,结案率100%。

一、围绕“六清行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加强与县监察委、检察、公安、司法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总体要求和具体安排部署,瞄准“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目标,依法从严惩处李某某等9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及熊某等4人涉黑保护伞案件;依法严处滋生涉黑涉恶土壤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九类犯罪10件27人。切实提高司法建议工作水平,对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向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4份,跟踪落实情况,得到了有效回复。

二、注重环境司法保护,严惩环境资源犯罪。严格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惩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谨慎适用缓刑,加大罚金及实体刑处罚力度,积极支持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注重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刑事审判中的运用,将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资源修复行为,纳入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2020年,芦山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4件9人,6人因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判处实体刑,2人被判处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541.46元。

三、加大打击力度,对毒品犯罪形成强力威慑。深化禁毒人民战争,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严惩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毒品犯罪案件,从严把握毒品犯罪对强制措施、认罪认罚、从轻或减轻处罚适用条件,注重审判经验总结,加大罚金、实体刑处罚力度。2020年,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件8人,较去年15件16人大幅下降。其中容留他人吸毒3件3人,贩卖毒品2件5人,8人均被判处实体刑,1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严厉打击非正常上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对以赴京非访名义强拿硬要、扰乱社会治安、妨碍办公秩序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处置,严惩李某某等3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推进了全县依法治理非正常信访工作的有序开展,依法维护了良好的信访秩序。

五、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庭审实质化。加强与县监委、检察、公安、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加大辩护权保障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信息共享,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健全刑事大要案办案协作机制。强化以庭审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发挥庭前会议、多媒体示证功能,健全庭审实质化部门协作机制,完善四类人员出庭范围、程序及保障措施,提高四类人员出庭率,健全四类人员出庭机制。2020年,规范召开庭前会议3次,多媒体示证7件,四类人员出庭作证3人次。

六、延伸审判职能,助力健康发展。对侵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从严打击,加大对涉未成年人民事赔偿的调解力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多形式开展常态化法制宣传;加大调研和典型案例编撰力度,树立精品意识,为刑事审判实践提供智力支持。其中,李某某招摇撞骗案被市中院选入雅安市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