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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铸魂、铁纪担当”芦山县十二条措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10-28 21:35:55 点击量: 1954

为深入开展“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四个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方位提升司法服务能力水平,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芦山县结合实际印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

一是优化涉企诉讼服务机制。2022年通过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受理涉企案件121件,符合条件的一次办好,简化立案流程,提高立案效率。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有机衔接,推进诉讼全流程提速增效,及时保障胜诉权益。按照规定及时退还涉企案件胜诉当事人预交诉讼费131万元。

二是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芦山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芦山法院立案先调团队诉前调解功能,有效运用律师调解工作室、金融调解工作室专业性功能。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原则,除法律规定不适用调解或当事人明确不同意调解的案件,涉企民商事案件优先适用调解程序。2022年调撤涉企案件221件,经司法确认案件,依法免收诉讼费20余万元;对诉讼中调解结案的案件,依法减半收取诉讼费。

三是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从经济安全、公共利益、市场秩序等方面准确合理认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杜绝以刑事责任代替行政、民事责任。

四是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不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依法惩治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各类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者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犯罪;依法惩治盗窃、抢夺、敲诈勒索、哄抢各类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者财物等犯罪6件;依法坚决打击利用项目审批、资金扶持等职权索贿、受贿的职务犯罪1件;依法惩治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的营商环境。

五是进一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明晰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制定规范的繁简案件庭审和裁判指引。完善民商事案件快速化解机制,对法律关系较为明确、争议焦点比较集中的案件,实行“当日分案、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当场送达”,一般应当在30天内结案。加强独任制的适用,提升小额速裁、简易程序适用率。2022年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涉企案件213件,审理期限17.16天。严格审限管理,压缩办案周期。坚决清理超长期案件,防止产生新的长期未结案件,保持结案良性循环。

六是强化涉企司法服务和保障。充分考虑企业经营状况,妥善审理各类涉企纠纷。依法认定合同性质、效力,严格限制认定合同无效范围。对确因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导致民商事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依法妥善处理。准确把握涉企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融资租赁等案件的裁判尺度,依法严格审查金融机构“抽贷”、“断贷”行为,以及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以不合理收费变相收取高息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有效减轻企业融资负担。2022年依法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金融案件   183件,涉案金额0.83亿元。

七是注重平衡劳资双方利益。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依法审理解除劳动合同、追索经济补偿、拖欠工资、追索加班费、大规模裁员等劳动争议类案件,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维护企业自主经营权和管理权。对暂时存在资金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尽可能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鼓励劳动者和企业共渡难关。2022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8件。

八是依法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行为。对恶意利用诉讼打击竞争对象信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区分情况依法处理。对虚假诉讼参与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民事强制措施;虚假诉讼侵害各类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者民事权益,受害人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予以支持;涉嫌犯罪的,移送侦查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是强化破产案件审理。提高破产审判工作水平,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针对企业财产处置、信用修复、税收减免等方面的问题与职能部门联动解决。在破产审判中优先适用网络债权人会议、网络司法拍卖等信息化手段。推动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提升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及时将执行不能企业转入破产审查程序,保障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序衔接。

十是完善执行机制。健全事务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权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执行事务性工作集约处理,提高涉企案件执行工作质效。建立涉企、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台账,明确案件信息、办理情况,专人负责台账更新,跟进办理进度。严格款物管理,规范案款发放流程,防范案款发放风险。建立审批权清单,细化执行各流程节点要求,做到全流程有章可循。2022年执结涉企执行案件21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3360余万元。

十一是增强执行联动。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联动,将被执行人身份触网信息、车辆线索纳入联动查控平台,及时获取时间段内的相关信息,对被执行人进行全面限制。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对涉企案件执行风险和效果评估,对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慎用强制措施,灵活采取“活封”“活扣”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十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建立法官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宣传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法律制度、法律风险、法律责任,提高企业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院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全面宣传有关涉企案件的司法审判执行工作政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工作举措、典型案例,引导市场主体增强法治意识,为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2022年开展“送法进企业”等主题活动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5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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