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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调解 合力化解家事纠纷

发布时间:2018-10-16 15:38:50 点击量: 1641

——芦山县法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有效开展
 
    2018年9月27日,芦山法院民一庭法官到城北社区与社区支部书记竹彤一起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余某某与被告卫某某母子冰释前嫌,重修母慈子孝。
    2018年9月20日,年近87岁的老人余某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二儿子卫某某告上法庭,控告儿子卫某某对其实施虐待,致使全身多处受伤。芦山法院民一庭承办该案的当天,便到卫某某家了解事情原委。经调查发现,余某某母子常有争吵之事,社区曾调解多次,余某某曾起诉两次。本次事件导火索,是余某某想在中秋节到大儿子的女儿家去。侄女忙于工作,加之和公婆住在一起不方便,又不好意思直接回绝老人,就给卫某某打电话说明缘由。卫某某也担心路途遥远,怕老人一路奔波,身体承受不住,本意是劝阻老人,只是因午饭喝多了酒,语气过重,致余某某生气欲打卫某某,在双方拉扯之下,余某某摔倒受伤。得知真相后,民一庭法官认为要成功化解余某某母子之间的矛盾,只是解决此次事件还不能彻底消除。民一庭法官采取灵活方式,将审判法庭移到社区,特邀社区干部一起参与调解,利用社会组织调解和诉讼调解优势互补。一面是社区调解员循循善诱的劝解,一面是法官的宣传教育。刚开始情绪激动的母子二人,慢慢变得心平气顺。最终通过特邀调解员和法官的“劝、批、谈、教”,余某某老人和儿子卫某某终于解开心结,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2016年4月,全国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两年来积累了许多优秀经验和创新举措。2018年6月该项工作全面铺开,芦山法院以积极探索处理家事纠纷案件的有效方法,改革和创新家事审判方式。今年,芦山法院针对当前家事案件不断增长的现状,立足职能,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家事审判工作创新,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转变家事审判理念。从机械遵循辩论主义和处分原则转变为法官职权探知、自由裁量。二是,准确把握家事审判职能。家事审判不能仅限于裁判职能,更重要的是对婚姻家庭的救济,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三是采用和贯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联合县综治办、检察院、司法局、教育局等单位发布《芦山县家事纠纷综合解决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多方参与、部门联动的良好局面。家事审判工作还需创新探索完善,芦山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在审理家事案件时,将继续坚持严格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引入心理咨询辅导,深入探索和创新家事审判方式,以维护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