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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法院结合审判职能五举措助力推进芦山“五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8-09-10 16:17:50 点击量: 1266

    芦山法院坚持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发挥审判职能,五举措助力推进芦山“五化”建设,为加快建成灾区绿色发展振兴示范县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助力推进全域绿美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保护,依法惩治乱砍滥伐林木、非法狩猎、毁坏耕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充分发挥龙门法庭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和太平法庭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作用,深入景区、林区、生态保护区开展巡回审判,通过“以案释法”震慑犯罪,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助力推进全域绿美化建设。
    二是加强民商纠纷化解,助力推进产业生态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涉企”案件审理,大力开展“法企共建”,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五大特色产业”建设和发展的各类矛盾纠纷,通过“田间法庭”“院坝法庭”等形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旅游法庭建设,发挥好龙门旅游法庭和大川旅游法庭作用,助力推进产业生态化建设。
    三是发挥司法引领作用,助力推进开放立体化建设。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妥善解决行政争议,通过强化沟通交流、司法调研、司法建议、普法宣传等形式,指导和帮助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积极构建惩治、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引领作用,助力推进开放立体化建设。
    四是加强涉农案件审理,助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涉农案件审理,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房建设、农民工维权等案件,全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乡村振兴▪普法先行”活动,积极配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大力开展“法治新村”建设,推动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促进农村文化振兴,助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五是加强民生案件审理,助力推进成果惠民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涉民生案件审理,特别是农村民生基础建设和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审理。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侵蚀基层政权、破坏乡村发展的“村霸”“恶霸”,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认真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发挥派出法庭作用,落实司法惠民举措,助力推进成果惠民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