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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法院“四个注重”把好“四关” 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06 16:46:48 点击量: 3277

一是注重程序和素能把好“选任关”。把选任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成立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选任工作组织领导。加强与司法、公安的密切配合,全力配合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注重人民陪审员的人民性、广泛性、专业性,确保选出结构合理、代表性广、综合素能优良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利用“两微一网一抖音”自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新《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共选任人民陪审员17名。

二是注重培训和培养把好“能力关”。对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开展法律基础知识、诉讼程序、审判纪律、司法礼仪等一系列培训。对任期内的人民陪审员培训,注重常态化、专业化、多样化“三化”,利用年初安排、年中盘点、年终表彰等机会,通过集中学习等形式抓好常态化培训,根据人民陪审员专业特长实际,组织开展小范围专业化培训,采取集中学习、观摩庭审、案例分析等形式,组织开展多样化培训。新《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共组织开展培训8次。

三是注重管理和监督把好“廉洁关”。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和廉政档案,逐一记录人民陪审员个人信息、参审案件、调解和参审表现、司法作风情况等。落实司法作风征求意见机制,广泛征求当事人、律师、诉讼代理人等对人民陪审员司法作风和廉洁司法意见建议。将人民陪审员司法作风和廉洁司法情况纳入廉政回访重要内容,确保每月回访的15件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不少于3件。新《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共整治着装不规范等人民陪审员司法作风问题5个,收到意见建议11条,回访案件54件。

四是注重民主和保障把好“效能关”。落实随机抽选机制,严格控制参审上限,全面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参议的权利,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司法效能。在落实随机抽选机制基础上,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业优势和专业特长,将其优势与法官的法律思维和知识经验形成良性互补,切实提升参审案件质效。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严格落实培训、补助等资金保障。新《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累计投入保障资金2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