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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发布时间:2018-08-10 12:12:27 点击量: 1405

    近日,芦山法院受理一起申请变更监护权案件。芦山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多方沟通协调,第一时间将该案分派至家事审判庭,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
    该案中母亲丁某于2018年2月27日抛下不到两岁的婴幼儿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后父亲王某因交通事故死亡。事发后,爷爷奶奶便独自抚养这位还在咿呀学语的孩子,由于监护权的限制,孩子今后的教育、生活便成了老两口的心头病,他们四处寻找有关部门,却处处碰壁,均未得到有效答复。无奈他们来到法院寻求法律帮助,希望能通过法律程序,撤销丁某的监护权,变更自己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立案庭工作人员本着老百姓的事再小都是大事的工作态度,认真倾听他们内心的难处,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并明确他们的诉求,充分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考虑到家庭责任与社会稳定,赓即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提供援助,立案庭当天将该案予以特别程序受理,并第一时间将案件分派至家事审判庭,案件进入审理程序。 
    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家庭和谐稳定是家事审判改革的重要意义。芦山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综合运用各方资源,依托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力保障了未成人的合法权益,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力推进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