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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深入社区化解矛盾助推灾后城房重建政策落实

发布时间:2014-08-27 16:18:53 点击量: 1279

  8月25日,芦山法院主动到先锋社区调处一件影响灾后城房重建推进的继承案件,助推灾后城房重建工作的开展。

  陈某与骆某去世后,留下原沫东中医院职工宿舍住房一套。陈某与骆某结婚前,陈某生育有三子四女,骆某育有一养子。陈某的七个子女与骆某的养子因两个老人留下的房屋继承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芦山法院受理后,因灾后城房重建政策未明确,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近日芦山县灾后城房重建政策确定后,先锋社区于8月25日通知陈某与骆某的子女到社区,协商签订安居房合同。社区通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也无法协商一致。芦山法院在得知情况后,委派原案件主审法官前往先锋社区调处双方矛盾。法院在对继承比例进行划分,并确定了继承房屋的价值后,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告知双方当事人应从灾后重建大局出发处理房屋的继承。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并当场签订放弃继承权的申请书、和解协议、购买安居房的合同。

  芦山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深入社区化解矛盾纠纷,以个案调处为契机,达到“处理一件,指导一类纠纷调处”的法律效果,为社区调处继承纠纷提供了有力的帮助,并助推了芦山县城房重建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