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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民法院一个集体和三名个人荣获“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三等功

发布时间:2016-08-24 15:16:02 点击量: 1064

  8月18日,芦山县召开“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害恢复重建总结大会,总结三年灾后重建工作,对重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芦山法院民事审判二庭荣获集体三等功,沈文敏、肖一兵、马骏三名同志荣获个人三等功。

  灾后重建中,芦山法院紧紧围绕灾后重建大局,全院干警充分发扬“5+2”、“白+黑”精神,立足职能全力抓好审判执行工作,为灾后重建提供了强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建设“秀美芦山.生态强县”做出了突出贡献。

  发挥职能,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三年来,芦山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川省高院争创“两个一流”工作目标和灾后重建工作大局,立足审判,全力抓好执法办案,切实践行群众路线,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灾后重建三年来,芦山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664件,结案4931件。强化服务,积极为灾后重建保驾护航。灾后重建中,芦山法院紧紧围绕灾后重建工作大局,不断强化和延伸法律服务,通过优质的法律服务积极为灾后重建保驾护航。三年来,芦山法院组建9支党员志愿者巡回法律服务队深入乡镇、社区、企业、集中安置点开展巡回法律服务达850余次。通过“法律进重建、调解进项目”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2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7.5万余份,开展法制讲座28次。派员在当地信访接待中心接待接访2350余人次;主动参与“县矛盾纠纷集中调处中心”调处工作,调处纠纷1570余件。撰写具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文章70余篇。科学规划,切实抓好审判法庭重建。在上级法院及各方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芦山法院克服困难,超常努力,确保了派出法庭维修加固和新审判法庭建设顺利推进和按时完成,新审判法庭于2014年7月开工,2015年9月全面完成,并于2015年10月入住办公。灾后重建中,芦山法院始终秉承“科学重建,廉洁重建”的宗旨,根据实际受损情况和实用性实施重建,厉行节约,不搞铺张浪费,审判法庭重建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的充分肯定。勇于担责,联系农房城房重建全面完成。芦山法院负责联系飞仙关镇新庄村灾后重建。灾后重建中,芦山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走基层”活动,坚持定期由1名党组成员带队,带领3至5名干警,深入联系村宣传重建政策、解决重建困难、督导重建进度。目前,新庄村农房维修加固已全部完成,239户重建户、10户特困户、34户集中联建户和17户地震灾害搬迁户全部新建完毕,并全部入住。此外,负责联系的城房散户重建62户全部完成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