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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民法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教育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9-02-12 11:09:20 点击量: 1475

  2月11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芦山法院召开全院干警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教育日”活动。

  会上,组织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传达了省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共雅安市纪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党组书记、院长李亚峰要求,全院干警要深刻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结合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结合省纪委监委“赌博敛财”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一是要讲政治,强化思想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重整行装再出发,通过个人学、集中学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功夫,不断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防线。二是讲担当,强化责任意识。领导干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少数”,各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管党治党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发挥不畏艰难、吃苦耐劳的法院精神,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不推诿、不懈怠,以钉钉子的精神履职尽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讲纪律,强化规矩意识。继续加强廉政纪律教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周五学习日”制度,把“中央八项规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院系统内部的各项规定作为必修课,持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用铁的纪律保障其它各项工作的落实。四是讲作风,强化为民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着力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要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严格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要慎用手中的权利,防范司法不公,严禁司法腐败。

  (芦山法院黄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