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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民法院迅速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具体规定》

发布时间:2015-05-07 14:56:04 点击量: 1209

  5月6日,芦山县法院召开院党组会,组织学习省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和县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规定》,传达全市政法系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会精神。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李亚峰领学了省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具体规定》详细内容,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如何将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和具体行动上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要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特别是当前面临的司法改革重点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向党委汇报法院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二是始终忠于宪法和法律。深入推进依法治县,以身作则忠于宪法和法律,不断强化宪法的权威和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做到恪尽职守、依法履职、清正廉洁、公正无私。三是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适应当前改革潮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院对司法改革的各项安排部署,坚决杜绝自作主张、自行其是和妄加评论、说三道四等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纪律,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五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始终坚持服务和保障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密切关注改革新形势下灾区群众不断增多的司法需求,认真分析新特点、新趋势,总结经验和不足,不断细化和完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六是持续强化司法作风建设。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全市政法系统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切实解决“四风”问题和“六难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