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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法院创新举措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14-12-18 10:48:27 点击量: 1317

  芦山县法院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中,结合地震灾区实际,从服务灾后重建、推进依法治县、满足群众诉求等方面出发,通过明确法律服务对象、拓宽活动参与主体、丰富活动内容和创新服务形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明确对象,法律服务有针对性。按照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院“法律七进”活动要求,县法院结合地震灾区实际,从特殊时期下服务中心工作和群众诉求需要出发,在确保“法律七进”对象不走偏基础上,对活动服务对象进行进一步明确,确定为“进机关(单位)、进村(社区)、进安置点、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寺院”,重点为“进机关、进安置点、进工地”。二是拓宽主体,法律服务有广泛性。为确保活动开展的广泛性,让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参与到法制宣传中来,县法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特邀调解员参与“法律七进”活动,今年,县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36名,廉政监督员14名,其中具有代表或委员身份的22名,共邀请代表委员、特邀调解员参与“法律七进”活动110余人次。三是丰富内容,法律服务有实效性。结合灾后重建、依法治县和群众诉求,进一步创新法律服务内容,法律进机关(单位),重点就如何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进村(社区),重点就邻里纠纷、重建施工维权提供法律服务;进安置点,重点就重建、拆迁政策释疑提供法律服务;进企业,重点就规范用工、劳动争议提供法律服务;进工地,重点就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服务;进学校,重点就预防青少年犯罪提供法律服务;进寺院,重点就团结一心投入灾后重建,凝聚正能量提供法律服务。四是创新形式,法律服务有新颖性。结合帮扶一家亲、“3+N”组团服务等活动开展法律服务,今年共深入联系村开展巡回法律服务460余人次。结合巡回法庭、院坝法庭、田间法庭开展法律服务,以案讲法,化解纠纷,今年共计开展巡回审判600余件次。在法制宣传日集中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今年共计开展法制宣传15次,印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坚持在芦山中学、芦阳二小、飞仙中心校、龙门中心校等学校设立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制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