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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参加全市法院颁发荣誉天平奖章暨向宪法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2014-12-18 10:49:13 点击量: 958

  今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2月4日在首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芦山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在芦山分会场参加全市法院颁发荣誉天平奖章暨向宪法宣誓仪式。

  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翊首先宣读了《四川省人民法院关于为常玉斌等1203名同志颁发荣誉天平奖章的决定》,“荣誉天平奖章”是最高人民法院为鼓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长期献身人民司法事业,增强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积极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贡献而设立的,并以最高人民法院名义颁发的荣誉。我院刘培群、寇军、谌建忠三位同志荣获荣誉天平奖章。

  接着,全院干警与全市法院干警一起向宪法宣誓,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全体干警庄重宣读了《法官誓词》。宣誓完毕,全院干警认真听取了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贺林同志就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意义、《宪法》发展史、推进依法治国作的重要讲话。

  芦山法院将认真贯彻贺林院长讲话精神,尊重宪法,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权威。立足法院职能,为推进法治进程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