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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民法院联合部门开展湖域生态补给修复

发布时间:2022-11-04 21:27:26 点击量: 2322

为切实保护青衣江鱼类多样性,筑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11月4日上午,芦山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国家4A级景区芦山县飞仙关镇飞仙湖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增殖放流点)集中开展湖域生态补给修复。

本次活动集中向飞仙湖投放齐口裂腹鱼74000尾,重口裂腹鱼64500尾,鱼苗价值共计30余万人民币。对湖域开展生态补给性修复,有利于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和改善水生态环境,一定程度上对推动县域旅游经济、乡村振兴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近年来,芦山县人民法院立足自身区位优势,加强司法协作配合,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及各地乡镇政府共同开展司法实践基地建设、增殖放流、集中销毁涉案野生动物制品、普法宣传等活动,完善联动执法机制与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形成司法环境保护合力,联合共建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