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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法院创新家事审判方式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8-10-11 10:53:49 点击量: 1329

    2018年10月9日,在家事审判改革如火如荼进行的形势下,芦山法院家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周某敏与被告骆某离婚纠纷一案,芦山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调查,原、被告之间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双方曾多次协商离婚,但就儿子周某豪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协商离婚无果,周某某遂向芦山法院提起诉讼。芦山法院审判团队充分考虑到家事纠纷的特殊性,在开庭之前就双方当事人主要存在的争议点及相关情况进行了梳理,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在案件开庭审理中,由于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承办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及双方较有威望亲属带到家事调解室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从原、被告双方对周某豪的深厚感情出发,并以有利于周某豪健康成长为出发点消除双方隔阂,化解矛盾。经过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沟通交流,最终本案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
    芦山法院家事审判庭成立以来,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加强心理疏导在家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心理咨询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化解心结,起到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