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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法院分析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并提出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14-11-19 15:33:08 点击量: 1323

  芦山县是一个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的山区县。近年来,随着根雕和木雕艺术产业的发展,芦山更是获得了“中国乌木根雕艺术之都”的称号。但伴随着根雕和木雕艺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涉及金丝楠、红豆杉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犯罪也在不断发生,且呈现突发上升趋势。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1年至2013年,芦山县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无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2014年,共受理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7件11人,其中,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5件8人,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2件3人,目前,已审结6件10人。

  二、案件主要特点

  一是案件呈现突发上升趋势。近年来,党委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对私挖乌木行为进行了有效遏止,但受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不法分子逐渐将视线转移到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上来,2014年,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呈现出突发和上升的特点,可以预见,此类犯罪将为多发性犯罪。二是犯罪主体法律意识淡薄。犯罪主体多为本地农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今年审理的11名罪犯有9人为芦山本地人,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10人,法律意识淡薄,加之心存侥幸心理,在巨大经济利益驱使下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三是犯罪处罚力度相对较轻。目前所受理的案件涉案植物材积都较小,在芦山还未出现有组织、规模性的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行为,因此处罚力度相对较轻,震慑力较弱。

  三、案件多发原因

  一是传统观念影响。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传统观念影响,认为自己种的树或者自己房屋、土地周边的树可以随意砍伐买卖,加之地震后经济困难,认为砍几棵树来解决生活问题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二是经济利益驱使。金丝楠木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在市场上具有特殊的经济价值,且目前芦山的交易市场发达,交易便利,不少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驱使铤而走险,置国家法律和地方生态环境于不顾。三是法律观念淡薄。案件审理中发现,犯罪分子普遍文化程度较低,缺乏法律意识,大多不知道什么是珍贵树种,什么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更不认为砍伐几棵树要触犯国家法律。四是监管力度不够。相关部门对目前根雕产业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潜在的犯罪行为认识不足,对珍贵树种的保护力度还不够,挂牌保护仍然存在漏洞,对偏远乡镇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较弱。

  四、对策和建议

  (一)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明确保护目标。建议林业部门对所管辖范围的珍贵树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金丝楠、红豆杉等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登记造册,对有一定树龄的珍贵树种进行挂牌保护,并通过珍贵树种由执法保护人员“认领”的方式,明确监管人员,落实监管责任。

  (二)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有效震慑犯罪。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深入偏远乡镇、林区和珍贵树种集中地区开展法制宣传,确保法制宣传全覆盖。选取部分典型案件在案发地或根雕城、市场交易集中地进行巡回审判,通过公开公正审判,扩大案件审理影响力和效果,有效震慑犯罪。

  (三)依托两法衔接平台,深化管理机制。加大对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托“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加强与林业、森林公安等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化管理机制,对于违反行政法规且未构成犯罪的,由职能部门及时给予行政处罚,对于已经涉嫌犯罪的,要坚决予以打击。

  (四)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增强打击合力。由林业部门牵头,建立公安、司法、检察、林业、环保、根雕管委会等部门和珍贵树种集中乡镇多方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统一执法标准,增强打击合力,同时,适时开展集中宣传和专项整治行动。

  (五)规范根雕市场监管,源头防范犯罪。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根雕市场监管,特别是珍贵木材原材料买卖市场的监管和规范,对于进入根雕市场的珍贵木材,要严查其来源,既要对非法采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也要对非法收购行为予以严惩,真正从源头上防范犯罪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