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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法院2015年工作报告得到县人大代表充分肯定

发布时间:2016-04-05 09:16:42 点击量: 961

    3月30日,芦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召开。上午,芦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亚峰向大会作2015年法院工作报告,详细汇报了芦山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服务灾后重建大局取得的成绩和亮点,同时如实反映了法院面对司法改革的压力和挑战、还需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以及2016年法院工作计划,在座的县人大代表认真听取并审查了法院工作报告。

  下午,人大代表团在各个分会场展开讨论会。芦山法院安排部分院领导在各分会场听取人大代表的讨论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会上,人大代表充分肯定了法院2015年取得的工作成绩。一是在灾后重建期间,面对各种矛盾突发,案多人少,人员不足的情况,芦山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59件,涉案金额逾3.2亿元,结案1474件,结案率88.85%。顶住压力较好地完成审判执行任务,对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有力司法保障。二是法院除了做好本职审判执行工作,紧紧围绕灾后重建和扶贫中心工作,经常深入联系村走访调查,主动介入和协调联系村重建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投入资金和人力支持联系村产业发展,为新村建设和新村老百姓做出了不少贡献。同时,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建议。法院面对司法改革难度大,法官人才断层,人员不足等问题,要积极妥善应对和解决。一是要多渠道引入人才,留住人才,二是要重视现有队伍的管理、作风建设、提升队伍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应对日益增加的审判工作压力。

  会后芦山法院认真汇总代表意见建议,并逐一研究解决办法,及时回应代表心声,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管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芦山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