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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法院建立“警庭”协作全方位强化刑事庭审保障

发布时间:2018-01-30 14:28:17 点击量: 1363

    刑事庭审安全保障一直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月29日,芦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亚峰同志组织本院法警大队、刑事审判庭针对当前刑事庭审保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召开警庭联动工作会的方式展开讨论,共同为刑事庭审规范化建设把脉问诊,对症施策,为新一年刑事庭审保障工作谋篇布局,全力维护司法权威。
    一是建机制,抓落实。刑事审判庭、法警大队要落实专人负责对庭审排期进行报备对接,同时刑庭要先期对当事人思想动态、案件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等开展预判并及时向法警大队通报,便于警力调配。法警大队要针对庭审保障任务,细化责任落实,坚决落实定点、定位、定人的“三定”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刑事庭审保障展开,防患于未然。二是抓演练,见预案。对涉职务犯罪、被羁押人数在三人以上、社会影响力大以及可能会判处较重刑罚的高风险案件,警庭之间要做好协作配合,根据其案情、影响力、当事人背景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有针对性地制定庭审应急处突预案,通过提前介入、事中把控、警力优势实现庭审保障绝对安全。三是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法警要严格按照《刑诉法》及《法警值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庭审保障工作始终围绕审判长的指令而展开,同时要不间断对旁听区开展巡逻、巡控,对企图扰乱庭审活动的当事人起到威慑作用,降低潜在风险。庭审完毕后法警要做好法庭警戒,引导参加庭审群众有序离场,防止出现哄闹、滞留,甚至伤害诉讼参与人的情况,保证秩序可防可控。
    最后,李亚峰同志要求,全体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职责使命,践行服务宗旨,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过硬的的作风,为刑事审判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