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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明理劝履行 “幡然悔悟”表决心

发布时间:2018-09-07 09:41:47 点击量: 1476

    芦山法院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动之以情的劝说,成功促使被执行人代某某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使其“幡然悔悟”,当场表明履行案款决心,承诺兑现案款期限。
    舒某某等6人申请执行代某明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芦山法院受理后,被执行人代某明一再表明,判决内容与事实不符,拒绝执行。经调查,被执行与其前妻离婚后仍共同居住生活。9月5日,执行法官一行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查找其下落,就该系列案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倾听案情诉说,面对面地答疑解惑。经过执行法官通俗易懂的释法明理,解开被执行人心结,化解了逆反对抗情绪,让其明白了法理、情理。当场表明履行案款决心,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对自己的合法权利依法定程序解决。
    今年以来,芦山法院在通过强制措施手段促使案件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同时,积极引导其依法行使合法权利,坚持把法官释明制度贯穿于整个执行案件过程中,发挥执行法官正能量,助推执行公开、公正,消除当事人抵触情绪,减少涉法涉诉上访的发生,真正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