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芦山法院网 > 新闻中心 > 详细

芦山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4 09:50:43 点击量: 5349

根据工作需要,芦山县人民法院拟面向全县招聘2名辅警兼书记员(限男性)、1名外宣人员。

一、工作职责

辅警兼书记员工作职责:

1.协助司法警察维护审判秩序;2.协助司法警察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或罪犯;3.协助安保及安检工作;4.其他有关警务辅助工作;5.案件审理、执行、调解中的记录工作;6.庭前准备以及开庭时准备的事务性工作;7.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8.其他与案件审理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外宣人员工作职责:

1.新闻稿件策划和采写工作;2.摄影、视频拍摄工作;3.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编辑运营;4.常规新闻宣传工作材料报送;5.网络舆情工作;6.其他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条件和资格

1.辅警兼书记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4)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6)报考时年满18周岁,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5日至2005年3月25日期间出生);(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外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4)专业要求:新闻宣传、网络与新媒体、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电影技术、媒体创意、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等相关专业;(5)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掌握摄影、视频拍摄技能,熟练运用图片处理、视频剪辑软件,熟练运用微信编辑器,具有新媒体运营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6)报考时年满18周岁,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5日至2005年3月25日期间出生);(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截止日期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3.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辅警兼书记员、外宣人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原单位辞退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本人、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名单的;(5)本人、直系亲属有相关案件在本院未审理、执行完毕的;(6)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3月31日

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有学位证的一并复印)交至芦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或将电子档发电子邮箱444911279@qq.com。(报考外宣人员的,需一并提交文字类、视频类等作品)

联系人:毛彦丹 18188445553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核,并电话通知通过人员(未通过人员不再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核

聘用辅警兼书记员:

考核满分100分,内容为3个部分,包括知识测试(40分),体能测试(20分)、电脑记录(20分),面试(20分)。

其中知识测试含政治理论、时事热点、法律知识等。

体能测试为4×10米折返跑,20分,用时小于等于15秒记20分;大于15秒小于等于17秒记18分,大于17秒记15分。

聘用外宣人员:

考核满分100分,内容为3个部分,包括知识测试(40分),文字类、视频类作品和相关工作经验(40分),面试(20分)。其中知识测试含政治理论、时事热点、法律知识等。

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能力。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报考人数有限,但符合录用条件的可1:1进行面试),根据考生知识测试、体能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重点考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五)公示和培训

根据考核得分、体检、考察情况,将拟聘用人员提交党组会研究确定人选,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由政治部、纪检组、法警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和任前谈话。

(五)签订合同

聘用辅警兼书记员、聘用外宣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签订合同。

四、待遇福利

1.聘用辅警兼书记员按照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规定执行(购买五险一金,享受正常节假日,享受工会等相关福利)。

2.聘用外宣人员按照本院专业人才相关工资待遇规定执行,(购买五险一金,享受正常节假日,享受工会等相关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