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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民法院组织专题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6-11-07 10:28:49 点击量: 1093

  11月3日,芦山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传达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芦山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原文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还全文学习了宋开慧同志在芦山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上作的题为《坚持绿色发展,加快追赶跨越,为加快建成“秀美芦山·生态强县”同步实现全面小康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全体班子成员围绕研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芦山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并结合分管工作谈了贯彻落实意见。
  通过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我们党在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必将对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产生深远影响。全会明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反映了全党的共同意志。芦山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是在我县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取得全面胜利,奋力推进“十三五”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工作,并提出了未来五年工作部署。令人振奋、催人奋进。
  党组书记、院长李亚峰就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好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芦山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二是要继续深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把这两项学习作为“两学一做”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学原文、记笔记、写心得。三是持续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对照全会要求和“准则”“条例”中的要求,把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落到实处,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四是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五大行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发挥审判职能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